松溪县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福建南平2024年08月31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松溪县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松溪县 | 公告时间 | **** 20:24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魏朝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松溪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侨经济开发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松溪县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内容
调整为:
★1.5供货价格计算方法为:该货物控制预算单价×(1-投标折扣率)。(米、面粉、调味品、干货、熟冻品、面制品类每月询价一次),生鲜类每周一询价小组(学校(中小学)派出教师与中标人)一同到中标人协调好的松溪县永辉超市****
★1.6询价地点为:松溪县大型超市,如遇松溪县大型超市没有同类商品可参照的,可到松溪县县农贸市场进行询价,询价结果作为学校下周采买价格依据(黄牌特价、限时促销、搭赠商品等各种活动价按原价执行)。无法从松溪县大型超市、松溪县农贸市场得到询价依据的食材,按厂家指导价执行;如有特殊品项需求的由双方自行协商。
★1.7 中标人90%以上货物供货价以松溪县大型超市为主,10%以内以货物供货价以松溪农贸市场为辅,得到价格(政府补贴价除外)再按下浮率计算出配送价格,
商务要求所有内容均不再标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 |
2 | 交货地点 | 学校食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
4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验收 1.1学校指定专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配送的食材进行验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质量合格证(检疫检验证);二看出厂日期和保质期;三看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若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拒签配送单。验收合格后学校方可在食材配送单(三联单)签名, 交中标人、学校食堂、学校财务作为食材结算依据。 1.2中标人提供的商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感官检验和试用检验,若商品外观、包装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货,马上提供合格商品更换。 1.3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报价总价中。 1.4各学校要成立食堂配送物资验收工作组,按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和技术商务各评分项要求,定期、不定期对照检查是符合项目规定要求,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作组每季度向学校班子书面汇报一次,学校每半年向教育局书面汇报一次。若中标人有违反本次招标规定的情形,必须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罚,或做出退出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1、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供全款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
7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5% 说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需缴纳合同金额的1.5%至业主方指定账户,此款项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成后(三年期限)无息退还;或提供开具的保函。根据上述描述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
报价部分格式加入报价说明内容:
报价说明: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为确保本项目物资的质量、品质、安全性和稳定性等,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控制
在3%-5%的范围内进行报价,投标人最终报价=基准价×(1-折扣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率必须填报3%-5%之间的百
分率。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其余条件不变。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松溪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朝英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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