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全部类型湖北荆州2024年08月30日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发布日期: **** 17:14:32.0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 18:00:00.0
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 点击登录查看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园林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二次设计等涉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中所有绿化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内容: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2.完成此项目所有园林绿化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分包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3.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原始施工资料记录、施工资料编制(资料的编制按施工区****
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其中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24个月。
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100% 。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100%。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四、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