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用车保障项目(租赁汽油车)询价通知书
全部类型广西北海2024年08月28日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采购生态环境执法用车保障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执法用车保障项目(租赁汽油车)
二、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元(¥196,800.0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意向供应商必须满足我单位提出的所有必要条件,如果虚假应标,我单位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财政局、采购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对虚假应标的公司进行惩处。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单(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自采购项目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含发布当日)提交报价单(详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如材料为邮寄件则以派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邮编:536000。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琪,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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