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4-1258579
全部类型广东茂名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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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86,573.00
(四)采购需求:
计
控制单价 量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元) 单
位
为美化校园环境,
需对官渡、西城校
区(创新大道、明
志路、崇德大道等
区域)枯死树木进
行补种。其中官渡
1 : 校区需补种蓝花楹1
需求详细说明 查看附件 1 86,573 项
棵、凤凰树1棵、竹
柏1棵、含笑1棵;
西城校区需补种山
竹子48棵、宫粉紫
荆9棵、香樟19棵;
两校区共补种树木
80棵。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一、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1 织,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经营范围。 3.如有特殊情况请列明。 4.投标人(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要求
外,还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条件,由投标人(供应商)出具满足资格响
应的相关承诺函。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0天完成树木种植,完成所有树木种植日起包活养护6个
月。 2、服务地点:官渡、西城校区。 3、付款进度和方式: 本项目分两次付款(如遇寒暑假时间顺延),
2 不设预付款。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所有树种植后,甲方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一次
付款,为合同金额的70%。 待养护期满后,进行第二次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 注:如有特殊情况,
附来函说明。
4、履约保证金: (1)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0个日历日内,中标(成交)供
应商向采购人以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式缴纳中标(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之后由中标
3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采购人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
交)供应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时间顺延)。如采购人逾期退还,由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如在此期间,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由
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2)不予退还的情形: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终止合约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约的,则
履约保证金全部归采购人所有。若中标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采购人
4 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项;违约金或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
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 5、质量保障要求:服务商按用户
单位要求提供符合参数要求的树木并按要求完成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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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验收要求:完成树木种植后,甲乙双方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过
5 程需测量树径、树干高度是否达标。测量树径:种植后,在距离地面1.0米处测量树径。测量树干高度:树
木主分支点到移植后自然地坪的高度。若不达标,则要求服务商限期更换,若乙方拒绝更换,扣除30%的
结算金额。
7、售后服务要求:服务商接受用户单位现场验收。如发现提供的树木或服务过程不符合用户单位要求,要
6 按用户单位意见整改。树木包活养护6个月,服务商需保证养护期内树木全部存活。若树木在养护期内发生
任何存活、虫害问题,服务商需进行免费补种,养护期相应顺延。。 8、培训要求:服务商进校服务前必
须对服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记录。 9、集中踏勘现场要求:官渡、西城校区。
10、其他商务要求: (1)施工过程中,保护好用户单位绿化、设施、设备和环境。 (2)接受行政主管
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服从用户单位对车辆出入的管理和检查。对委派到校园开展服务工作的人员的
7 一切行为负责,并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造成用户单位设施、设备、绿
化损坏的,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4)服务商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严禁鸣号等噪音
污染。车辆行驶途中严禁散落、遗漏垃圾。
(5)服务商施工时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校内驾驶避让人群,限速不超30km/h。在施工路段拉警戒线、
8 树立施工警示牌,提供安全承诺书,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甲方《招标文件》规定及乙方《投标文
件》承诺的其他权利义务。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7 个月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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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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