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凤河桥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
全部类型北京2024年08月26日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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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凤河桥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建壹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比例 | 40 |
挂牌价格 | 208,184.27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208,184.2651万元,其中:北京凤河桥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184.2651万元,转让方中建壹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账面值为520,000.00万元,本次转让40%股权对应的债权账面值为208,000.00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208,000.00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 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未实缴部分由原股东、受让方按照公司章程约定期限缴足。 3. 标的企业为项目建设需要,预计近期将与银行或银团签署贷款合同,办理开发贷融资,并拟将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或银团进行抵押。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如上述合同在信息披露期内签订,转让方将及时递交北交所备查。 4.标的企业已与北京市****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经受让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款项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在未经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书面一致同意的情况下,5年内不得退出(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和减资等形式)标的企业。 (4)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股权转让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转让标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查阅本项目公示文件前须向北交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文件及保密承诺书(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供自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往前60个工作日内任一时点的银行存款证明,存款金额应不低于6亿元且存款证明出具时点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