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中小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CZZC2024-G3-240343-GXZL)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崇左2024年08月23日
各投标人:
大新县中小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CZZC2024-G3-240343-GXZL)现作如下澄清:
1.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7〕53号)的有关规定“关于“QS”编号****”编号证书有关问题。食品生产者在****后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编号仍为“QS”编号证书的,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在****前将所持证书更换为“SC”编号证书。”。现对招标文件中的“QS”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取消原招标文件中QS证书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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