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外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4年08月22日
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就杨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外装饰工程(****)实施采购,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杨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自行下载公告文件,并于****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杨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外装饰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3520.48元
5、本项目最高限价:363520.48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竞争性磋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扬州市****
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如供应商确定参加磋商,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至点击登录查看(扬州市****
售价:资料费300元,报名登记时统一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首席国际大厦A座509室)
五、开启
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首席国际大厦A座5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邮点击登录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华通南路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首席国际大厦A座509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 工
电 话:****
****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 年 月 日磋商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邮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 |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邮点击登录查看:****@qq.com电话:****)。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