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赤杨路(聚业大街—博会路)道路中修工程;樱花街(银杏路-永顺路)、擎天树街(银杏路-杨桃路)、天工路(临河街-生态大街)道路大修工程试验检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4年08月22日
公告详情
长春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赤杨路(聚业大街一博
会路)道路中修工程樱花街(银杏路-永顺路)、擎天树街(银杏路-杨桃路)、天工路(临
河街-生态大街)道路大修工程试验检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赤杨路(聚业大街一博
会路)道路中修工程樱花街(银杏路-永顺路)、擎天树街(银杏路-杨桃路)、天工路(临
河街-生态大街)道路大修工程试验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1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3时30分
开标地点:
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1会议室
七、
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JXZB2024-6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赤杨路(聚业大街一博
会路)道路中修工程樱花街(银杏路-永顺路)、擎天树街(银杏路-杨桃路)、天工路(临
河街-生态大街)道路大修工程试验检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
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2022]111号文件、[2023]1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2.1
招标范围:
检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吉外净态
2.3
服务周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Z20
2.4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包含市政工程检测。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时间:
****至****,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
4.2
地点:
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3
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4
售价:
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5
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项目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
上述证件若部分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
96257
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4.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以上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
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
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
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
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
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
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
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
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
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
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1会议室。
****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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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6号楼5楼508室
联系人: 王慧敬
电话: ****
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青路交汇净发创新大厦1号楼216室
联系人: 张溥琪
电话: ****、****
9447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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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长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