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雷鸣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定安县2024年08月22日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1项
合同履行期限:食堂委托经营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评估一次服务质量,评估合格后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3)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且为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在参加本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口市****
联系方式:李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