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公告】灵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灵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平凉2024年08月17日
公告详情
灵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灵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2024 年 9月 9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预算金额:73.6 万元;
最高限价:73.6 万元。
采购需求:针对灵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采购文物普查服务
机构一家。
采购内容:1.开展灵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总体目标。全面掌握县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
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建立灵台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
数据库,建立完善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
(2)主要任务。对三普所有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逐一复查,参
考三普登记信息,按四普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核准、补充、完
善相关信息,重点确认复查文物的当前保存状态,同时对第三次全国文物
普查尚未登记、2012 年以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按照《第四
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
象调查,采集新发现文物信息,填报四普登记表,完成全县文物资源一
张图和分类图,配合县文物局组织开展文物认定;
(3)普查范围。灵台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
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
表性建筑、其他等 6 个类别。对 596 处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
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4)普查内容。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
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拍摄现场照片、核对文物现状平面
图等。包括外业现场勘察、内业数据整理、史料搜集、口述资料收集整
理、历史资料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对灵台县不可移动文物数据资料进
行分析研究、文化挖掘,编制完成灵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和灵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分析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半年的资信证明;
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
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
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
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 年 8 月至今)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
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
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
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
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截图清晰、要素齐全。);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
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
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含
身份证号),截图清晰、要素齐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每天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
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
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
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4 年 9 月 9 日 1
5 点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的开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
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1.35.55:3060/login)
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
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
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交
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1.35.55:3060/login),
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
编制工具”导入固化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完成投标文件制作。
开标提示:开始开标后,请投标人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
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1.35.55:3060/login)上
传并核验投标文件(TBSX 文件)(于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并
随时关注开标过程,且在开标结束后确认开标结果。操作过程中如有问
题,请致电:**** 进行咨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凡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时
应认真核对所投项目名称并如实填报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因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