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五凤村凤岗脚22号之一自编5栋招标公告(五凤LX-20240376)[招租中]
全部类型广东广州2024年08月15日
一、组织交易 (1)交易项目名称:海珠区**** (2)项目编号:**** (3)单位名称:凤凰第二经济社 (4)出租(让)方:凤凰第二经济社 (5)交易服务机构:区"三资"交易监管中心 (6)公开竞投时间: ****日10:00 (7)公开竞投地点:海珠区**** (8)公开竞投方式:本次交易项目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竞投不低于金额8000元/宗﹒月 。 | |||||||
二、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交易面积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
海珠区**** | 01055200****64 | 001 | 297 平方米 | 海珠区**** | 商铺 |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凤凰第二经济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 人须自行进行 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三、竞投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竞投意向人应当按照本交易公告的附件《广州市****》要求制定产业导入方案并经凤阳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方可确认竞投资格。(竞投意向人确认竞投资格时必须提供凤阳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产业导入方案审核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温馨提示:产业导入方案由凤阳街道办事处审核,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地址:泰沙路555号302,产业导入方案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第1至20日(逾期提交将不作受理),第21至25日为审核产业导入方案和竞投资格确认时间,具体日期详见交易公告,建议合理安排时间携带项目相关资料前往凤阳街道办事处。】 。 备注:1、该物业仅作商业使用。2、中标价分为租金和管理费,其中租金占60%,管理费占40%。3、租金和管理费按一次性收取,承租方所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租金和管理费总额,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签订本合同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交齐。4、中标方配合出租方开展场地交接工作,如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仍未完成场地交付事宜,中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场地交接问题终止合同,出租方按日收取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的租金和管理费,扣除后剩余的租金和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等不计利息返还中标方,合同正式解除,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 |||||||
四、确认竞投资格流程: 1、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领取竞投相关资料。 2、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资质要求。 3、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4、按交易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5、自行到凤凰第二经济社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交易保证金收据须列明交易项目编号)。 6、带齐本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本交易项目竞投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7、取得竞投资格,成为本交易项目的竞投人。 | |||||||
五、领取资料 竞投意向人可于****至****,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携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领取相关竞投详细资料及竞投资格确认方式。 | |||||||
六、资料审查及确认竞投资格方式 竞投资格确认时间于****至****为产业导入方案受理时间(逾期将不作受理,节假日除外);****至****为产业导入方案审核和竞投资格确认时间,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 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确认。 | |||||||
七、见证人登记时间 凤凰第二经济社社员或社员代表或理财小组成员或监委会成员 可在****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登记。 | |||||||
八、交易保证金 竞投意向人必须在****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 (出租方:凤凰第二经济社)开具交易保证金 收据。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 480000 元。 开户行: 广州农商行五凤支行 。 银行户名: 广州市****。 银行账号: ****003039 。 | |||||||
九、竞投说明 1、提供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竞投资质要求有规定的除外),交易保证 金收据和竞投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单位报名须携带公章)。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第三方,必须提供经公证处进行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第三方,需由单位开具委托书(委托书样本可 在广州市**** 3、交易保证金收据抬头的名称应与竞投意向人名称一致。 4、经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领取《海珠区**** 5、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凤凰第二经济社(出租方)所有。 | |||||||
十、联系方式 1、出租(让)方联系方式: | |||||||
地址: | 广州市**** | 联系人: | 广州市**** | 联系电话: | **** | ||
2、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海珠区**** | 联系人: | 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 | ||
广州市**** http:****:88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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