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东周路建设工程澄清答疑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4年08月14日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1: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否为同一人
答:根据招标文件“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可以为同一人。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款中要求:“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全国检察机关自****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请问是否可以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
答:可以。本项目投标人信誉要求请按照招标文件“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提供详细资料。
问题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
答:可以。
问题4:因项目造价较小,能否不需提供银行信贷证明
答:可不提供银行信贷证明。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3.1款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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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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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9楼
联系人:肖慧娟、梁巨权、黎贵兰
电 话:****、****
监督部门:安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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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