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研究院新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福州2024年08月13日
本招标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新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9471平方米(29.21亩),总建筑面积51696.9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6994.9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14702.0平方米;建筑高度30.0米;容积率1.9,绿地率35.0%,建筑占地面积7591.99平方米,建筑密度38.99%;机动车停车位341辆(其中地下335辆,地上6辆),非机动车车停车位740辆(其中地下740辆,地上0辆);1#楼采用装配式建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工程)、室外工程、附属工程等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优化,甲方业主调改配合、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论证、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基与基础、支护结构、单体工程、室外总体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及构筑物、雕塑等需二次深化内容、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大门、幕墙、门窗、智能化安防工程(含LED屏)、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元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按:****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暂定金额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84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完成桩基施工图,3个月内完成整体施工图审查合格(包括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5个月内完成各项专项设计(含定牌定样)。预算编制工期:各专项施工图经图审合格或经确认完成后,30天内提交预算编制成果。施工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2个月内完成至±0.00,15个月内完成主体封顶,24个月内完成主体落架,28个月竣工验收。(注:本项目为设计、施工、预制构件一体化模式,中标后施工时必须考虑完成整体(含地下室、人防、消防等)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文件及现行最新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及现行最新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指标和预制率要求还应满足福建省及福州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除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兼任相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外,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
①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者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与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有效期限需大于项目施工期),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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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联系人: 张君琼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
联系电话:****、保证金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