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历史文化名城评估服务项目采购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泉州2024年08月13日
点击登录查看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泉州****点击登录查看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泉州历史文化名城评估服务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泉州历史文化名城评估服务项目采购 | 1项 | 否 | 290000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元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②、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至****。
6.2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至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泉州市****
6.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磋商文件200元。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下午14:3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地址:泉州市****
9、公告期限:****至****
10、信息发布: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1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姓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1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泉州市****
联系人:小林、小王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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