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城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全部类型安徽池州2024年08月13日
1.项目名称:池州市城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2.标段名称:池州市城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3.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文件P48中“施工实施方案部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更正为“施工实施方案部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不得高于其权重分值的9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或高于其权重分值的9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4.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贵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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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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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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