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关于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广州2024年08月13日
关于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承担“2024年点击登录查看食堂管理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之招标代理工作。
1. 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发布采购招标公告等信息;
2. 根据采购招标文件,进行服务方或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3. 组织采购招标活动,包括组成评标(评估)小组,组织评标(评估),发出中标(采购)通知书等,提交评标(评估)报告;
4. 归档保存采购招标项目资料,留存相关记录;
5. 提供与采购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
在学校公众号发报信息,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公司,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按综合评分法的方式选择采购代理单位,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点击登录查看公众号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活动;
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4年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