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财产保险服务二次竞价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山西长治2024年08月13日
1、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3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财产保险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2、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元):230000.00
4、详见采购需求
5、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23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财产保险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编号:****)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1、本次供应商报价根据框架协议约定,详见采购需求。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单价或是优惠率。
(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2、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价格一致目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 终止规则: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二次竞价响应时间:**** 00:00:00至**** 00:00:00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报价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联系人: 马红霞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序号 | 需求名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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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内容 | 机动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商业险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商业险分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险种,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主险保险责任终止的,其相应的附加险保险责任同时终止。采购人可根据主险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可投保的附加险。 主险为: 1.机动车损失保险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附加险为: 1.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 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 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4.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 5.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6.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 7.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 8.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9.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 10.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11.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 1 |
2 | 技术保障 | 1.根据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商业险保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执行,各供应商一致收费。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3.做好服务,上门宣传公务车辆入围保险服务的做法,上门办理车辆保险业务。 4.入围供应商应考虑采购单位公务车辆的车种、车型、用途、使用年限、购买价格等因素,本着减少财政支出、增加保障的原则,提出书面的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承诺方案、公务车辆保险服务优化服务措施等。 5.入围供应商须按行政管辖关系建立采购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档案备查。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