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南海区电力管廊(一期)项目—佛山220千伏营地输变电线路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佛山2024年08月13日
招标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 | ||
---|---|---|---|
标段(包)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勘察设计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勘察设计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原定开标时间:**** 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第47页资信标评分项“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作出如下修改:
窗体底端
原内容: | 修改为: |
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上显示的时间为准),参与过的电力类设计项目获奖情况: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 2、获得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1.5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0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1)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 | 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上显示的时间为准),参与过的电力类设计项目获奖情况: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 2、获得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0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0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1)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佛山市**** | 地址:佛山市****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孔繁聪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