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河至长庆桥铁路专用线延伸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竞选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平凉2024年07月31日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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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郭家河至长庆桥铁路专用线延伸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竞选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编号 | 2024-02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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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12: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4: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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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郭家河至长庆桥铁路专用线延伸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竞选001 | 2024-021 | 服务类 | 1.8 |
公告内容
郭家河至长庆桥铁路专用线延伸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竞选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郭家河至长庆桥铁路专用线延伸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竞选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郭家河至长庆桥铁路专用线延伸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竞选
3.采购内容: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一家,负责完成郭家河至长庆桥铁路专用线延伸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招标代理相关事宜。
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8%(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直至完成本项目委托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二、被邀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中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凡被邀请的投标人请于****12时00分00秒至****14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免费下载资格响应文件格式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时00分
3.竞价时间:****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注:因“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
2.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请将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响应文件及报价清单 (纸质版1份,电子U盘2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平凉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
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