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邦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清港镇湫盐路延伸段建设工程(清港镇湫盐路至228连接线工程)设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台州2024年07月30日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描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备注 |
1 | 玉环市**** | 本项目位于湫盐路延伸段,连接现状湫盐路与228连接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现状228连接线,北至现状湫盐路,全长437.045m,设置桥梁一处。道路等级为城市**** | 1 | 项 | 96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①或②或③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不接受网上报名),下载地址为https://zfcg.czt.zj.gov.cn/。
2、获取(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采购招标文件。
3、报名地点:玉环市****点击登录查看。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报名申请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的有效证书(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按要求提交资料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发邮箱****@qq.com)或邮寄报名资料等方式报名,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上午09:30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转账或保函。
注:①采用现金转账的,可使用银行汇票、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收款单位(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玉环楚门支行
银行账号:****015
②采用保函的,投标人应当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且能同时提供各类纸质保函(保单)服务的银行、保险机构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统一装入资格证明文件中密封,未按要求提交作无效标处理。保函的有效期为同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采用线下当面提交。投标文件应当装入密封袋中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浙江省玉环市****
1)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持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2)若是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06月份以来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盖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九、开标时间:****上午09:30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玉环市****
十一、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国企采购活动。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审计监察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张仙花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地址:玉环市****
(二)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玉环市****
(三)监督部门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审计监察部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玉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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