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73,000.00
最高限价(元):1,073,000
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主要内容:一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和厅领导批示要求以及厅行审处委托,“贯彻落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二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4〕438号)要求,2024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部省联调、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注销等功能上线,及时归集电子证照文件;三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运〔2023〕26号)要求,“要依托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管理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实现车辆管理档案信息联网共享,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办理车辆转籍过户变更等业务奠定基础。”;四是《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6号)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托信息化方式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现自动评价;五是《关于更新调整“辽宁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及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如省建的系统中含有上述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要以省厅印发的‘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及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3年版)’替换系统中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原则上印发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执法文书调整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09时0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仔细阅读辽财采函【2021】363号规定,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2、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文件(U盘)。 3、报价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自行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请提前安装好数字证书的相关插件,但必须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除外),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现场报价解密时间及二次报价环节均为30分钟,为提高效率,请投标人尽量在短时间内完成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辽财采函【2021】363号) 注:本项目密封版电子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开标方式为现场开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号: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鸣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