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集中隔离点拆除地下附属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喀什2024年07月30日
项目概况
喀什集中隔离点拆除地下附属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喀什集中隔离点拆除地下附属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7
最高限价(元):****.8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集中隔离点拆除地下附属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元):****.8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喀什方舱集中隔离点地下附属设施拆除(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6)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税种为非社保相关)(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如发现上述情形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场查询核实);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1903990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瑾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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