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临电工程招标
全部类型新疆乌鲁木齐2024年07月30日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地块及科创中心等地块临时用电工程项目,招标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临时用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地块及科创中心等地块临时用电工程。
2.2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0000M2。
2.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005 |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地块及科创中心等地块临时用电工程 | 主要工程内容(以供电局审批的图纸为准): (1)外线部分(从十二师党校西北侧市政2#环网柜接驳点至甲方箱变止) ①所有电气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敷设以及设计费; ②土建:电缆路由通道、电力工作井的修建和疏通; (2)电气设备部分 ①设材:2台800KVA箱变的采购、安装、调试; ②土建:2座800KVA箱变基础的修建。 (3)负责供电手续的办理、直至竣工验收通电。 | 从合同签订后直至竣工验收通电后2年质量保修期结束为止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
3.5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请于2024年 7 月 30 日至2024年 8月 6 日登录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费300元(大写金额:叁佰元整),投标报名后缴纳(凡报名者,均需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可提供收据及发票,缴纳时载明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地块及科创中心等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招标文件购买费。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截至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
5.2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上传完成。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024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