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2024年上海市轮椅舞蹈队集训”比选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4年07月30日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4.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比选评审,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上海市轮椅舞蹈队集训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聘请资深专家,通过科学的训练方法和系统的教学计划,帮助队员们掌握更多的技巧,提升竞技水平。
(1)招募热爱舞蹈的肢体残障人士参加;
(2)加强舞蹈基本功训练和轮椅控制技巧训练;
(3)根据赛事要求,编排比赛套路并较好的完成;
(4)技术与质量控制研讨会,注重站立舞者的选拔;
(5)团队管理:特别重视服务对象的心理和情绪沟通,填补比赛的空缺项目,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参加演出和各类比赛;
(6)根据赛程安排为期 30 天集训。
2、项目承接方的总体需求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服务期限:****至****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668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9时起至****16时止,将材料邮寄实体材料至上海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纳税记录、近半年缴纳社保记录;
(4)附加相关人员从业资质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为佳;
(5)相关服务案例
(6)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以文字版作为附件一并附上;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不接收任何形式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当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2、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相关材料封面请注明比选材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