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报废车辆处置公告的补充说明
全部类型安徽六安2024年07月30日
接潜在投标人质疑,经采购小组核对采购文件后发现因办理人员疏忽,未在招标公告内明确报价截止时间,现以“补充说明”形式对本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与调整。本“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报价截止时间:****9: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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