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和(康乐村、鹭江村)改造项目F42地块物业拆卸、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广州2024年07月30日
招标人拟实施凤和(康乐村、鹭江村)改造项目F42地块物业拆卸、清运,现对凤和(康乐村、鹭江村)改造项目F42地块物业拆卸、清运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凤和(康乐村、鹭江村)改造项目F42地块物业拆卸、清运项目二、项目编号: ****
三、最高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元
2.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2元/㎡。
注: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凡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F42地块范围内
2.招标范围:本项目F42地块指定范围内(拆卸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等文件为准)的建(构)筑物、附属物等进行整体拆卸(包括地梁全部拆除、渣土清运、场地平整)、清运,场地拆除至自然地平、建筑废弃物破碎、块体吊运、场内搬运、材料归类堆放、建筑垃圾全部外运、清理场地,将场地清运平整至原地面标高,达到本项目改造范围施工要求。F42地块整体拆卸建筑面积约161000平方米;围墙、庭院等附属物一律不计算面积;工程量将随本合同履行而调整,届时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确认的实际调整数为准。
3.工程规模:投资额约998.2万元,拆卸总建筑面积约161000平方米(其中集体部分物业拆卸面积约78000平方米,私人部分物业拆卸面积约830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有)为准。
4.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正式进场施工当日起60日内。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要求及委托人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至****(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时30分至16时30分)
2.方式:现场获取。
投标人凭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 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 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成员小组和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广州市****
八、本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点击登录查看站发布。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九、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8月20日9时30分至2024 年8月20日10时0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8月20日10时00分。
十三、开标及评审地点: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评标室。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 广州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伍工 联系电话: ****、****
2024 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