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4年07月30日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
2.2建设规模:项目共涉及2个小区****
2.3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吉林省长春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吉林省长春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西苑小区及新明小区。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共计124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 | 吉林省长春市**** | ****-1 | 12,797,056.00 |
2 | 吉林省长春市**** | ****-2 | 1,239,634.00 |
合计(元) | 14,036,69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3.2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网上可查,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有效期为准。
3.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所有人员资格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内(****至今)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业绩认定:投标人近三年(****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
3.10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8时30分至****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九台区****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袁晶晶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
邮箱:****@126.com
地址: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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