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地点调整综合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经费办公用房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4年07月30日
项目概况
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地点调整综合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经费办公用房施工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地点调整综合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经费办公用房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6.2104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75.172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包最高限价 (万元)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接受进口货物参选响应(适用于属性为货物的标的或项目) |
1 | 1475.17278 | 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地点调整综合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经费办公用房施工采购项目 | 1项 | 按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进行施工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4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采购份额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占项目预算金额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中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第1包属性:工程;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行业:建筑业;本包采购份额中 0.00%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磋商活动。
(2)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磋商。
(3)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4)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在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限内,通过采购公告中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参与采购活动。
(5)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建筑企业需具有进京备案证明(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6)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五、开启
时间:****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其他事项:
2.1、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在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限内,通过采购公告中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参与采购活动;
2.2、供应商不得拆包参选响应;
2.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参选响应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参选响应。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重新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供应商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参选响应。
2.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2.5、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帐号:********
3.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方式
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响应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启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启当日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磋商。
3.6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每家公司限1人)参与磋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入磋商现场,与会人员应遵守磋商现场规定,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入场检查等原因导致递交文件迟到。
4.本项目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统管机关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吴众为、孙银英、修海龙、赵洁、王思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众为、孙银英、修海龙、赵洁、王思晨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