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项目部钢材询价采购
全部类型云南丽江2024年07月30日
香炉山隧洞位于大理I段的首部,是滇中引水工程最长的深埋隧洞,起于丽江市****
本标段包括香炉山隧洞进口后500m至香炉山隧洞中部,桩号范围DLI 0+500~DLI 13+900,主要工程项目包括:(1)香炉山隧洞约13.4km主段(DLI0+500~DLI 13+900);(2)香炉山隧洞1-1#施工支洞;(3)香炉山隧洞1-1#施工支洞进场道路。
本合同段总投资8.21亿元,合同工期72个月。
二、采购人信息需用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姓 名:鲁涛 电话号码:****
邮 箱:****@QQ.com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
三、采购内容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盘条 | HPB300Ф6mm | 吨 | 250.00 | |
2 | 盘条 | HPB300Ф8mm | 吨 | 540.00 | |
3 | 盘条 | HPB300Ф10mm | 吨 | 70.00 | |
4 | 螺纹钢 | HRB400Ф14mm | 吨 | 3000.00 | |
5 | 螺纹钢 | HRB400Ф16mm | 吨 | 3000.00 | |
6 | 螺纹钢 | HRB400Ф20mm | 吨 | 440.00 | |
7 | 螺纹钢 | HRB400Ф22mm | 吨 | 680.00 | |
8 | 螺纹钢 | HRB400Ф25mm | 吨 | 2120.00 | |
合计 | 吨 | 10100.00 |
2、技术规格书:
规范标准:
2.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执行GB 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公称直径6~22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 1499.1-2017国家标准,还应符合GB/T2101-2017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500Kg≤每盘≤3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3000Kg。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 1499.1-2017/5224-2014XG1-2008国家标准。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正负0.3mm,14-32mm允许偏差正负0.4mm;外形不圆度:≤0.4mm。
(3)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1-2017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2101-2017的规定。
2.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执行GB1499.2-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牌号:HRB400;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1499.2-2018标准,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还应符合GB/T2101-2017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500Kg≤每盘≤3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3000Kg。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 1499.2-2018/XG1-2009国家标准。
(3)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2-2018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2016的规定。
特殊要求: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验收要求:
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吨;盘条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螺纹钢理计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签字确认数量为准。
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交货地点:卸货地点3处:云南省丽江市****
交货日期:****前
五、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要求垫付资金800-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六、产品报价
1、到站单价为浮动价,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1.1报价单价(A1)=报价基准价(B1)+综合费用(N);
1.2报价单价(A1):每吨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加工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1.3报价基准价(B1):钢材B=3800元/吨, 报价基准价仅用于本次询价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4综合费用(N):为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利润等,且综合费用含装车费、搬运费)。由报价人根据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综合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1.5结算单价(A2)=结算基准价(B2)+综合费用 (N)。
2、钢材结算基准价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公布的“昆明市****
3、供应期结算周期规定:每月10日至次月9日为一个供应结算周期。
七、付款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合同签订后,买方对货物验收合格,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依据,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80天付款至95%,剩余5%在270天内付清。货款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铁建银信(6个月票据)、建行E信通、农行云信、中行融易信等方式进行支付,票据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