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拆卸的510箱报废磷酸铁锂电池
全部类型湖南衡阳2024年07月30日
标的类型:实物资产 | 资产属性:国有企业资产 |
规格型号:7495度 | 计量单位:批 |
挂牌价:48.0万元 | 保证金:10.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08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标的名称:公交车上拆卸的510箱报废磷酸铁锂电池 | |
规格型号:7495度 | 计量单位:批 |
数量:1 | 成新率:10% |
生产日期: | 生产厂家: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有限公司/ 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来源:公交车拆除 |
一、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竞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委托人根据收款金额向竞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竞得人的纳税人资质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税率不超过13%。
二、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整体处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所载内容仅为参考性说明,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物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形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不作为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物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三、由于标的物存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部件损坏、缺失等现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标的物,成交价和其他应付费用不作调整。
四、竞得人自完全取得标的物之日起60日内,完成电池处理的相关手续;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解报废电池,将拆卸的报废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并向委托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溯源证明文件。
五、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所有事宜已详尽知晓,并已充分了解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含已知与未知瑕疵)。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看样联系电话:****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为公交车上拆卸的510箱报废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的生产厂家和规格型号及重量等相关参数详见湖南新融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新融达评报字【2024】第0198号、湘新融达评报字【2024】第0199号、湘新融达评报字【2024】第0241号、湘新融达评报字【2024】第024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整体拍卖,起拍价48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次。
二、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2、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买人因不具备竞买资格而参与竞拍且竞得该标的物时,视为该竞买人违约,违约方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标的物重新组织网络拍卖;违约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委托人和拍卖人的损失。
三、拍卖标的的展示和报名截止时间
1、拍卖标的展示和报名截止时间: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时止。
2、拍卖标的展示地点:益阳市安化县安化经开区梅城工业园内
3、委托人和拍卖人不组织实地踏勘标的物,竞买人应以《资产评估明细表》为参考,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及标的物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已知瑕疵和隐形瑕疵),标的物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
四、拍卖时间
1、拍卖开始时间:****10时00分。
2、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自由竞价时段内竞买人可自由出价。
3、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限时竞价时段内如无人出价则竞价结束;如有新的出价,竞价时段自动顺延1个限时竞价时间;如有更新出价,则继续延期,以此类推直至竞价结束。
4、竞买人需仔细阅读《湖南省国有资产网上交易须知》内容,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和报名及竞价。
五、确定竞得人规则
以“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但竞得人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买人因不具备竞买资格而参与竞拍且竞得该标的物时,视为该竞买人违约,违约方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标的物重新组织网络拍卖;违约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委托人和拍卖人的损失。
六、重要事项说明
1、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竞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委托人根据收款金额向竞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竞得人的纳税人资质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税率不超过13%。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整体处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所载内容仅为参考性说明,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物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形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不作为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物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由于标的物存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部件损坏、缺失等现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标的物,成交价和其他应付费用不作调整。
七、成交价款及其他款项的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由竞得人支付到委托人的指定账户。
2、竞买保证金不可抵扣成交价款,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后,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至竞得人的交款账户。
3、未成功竞得标的物且没有违规行为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按照规定无息退还至竞买人的交款账户。
4、竞得人需按成交价5%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拍卖人的指定账户。
5、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的规定全额承担株洲市****
收费项目 | 成交总额 | 收费标准(元) |
产权交易服务费 | 66万元以内(含66万元) | 成交总额×0.3% |
66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2000元 | |
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24000元 | |
5000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 80000元 | |
10000万元以上 | 100000元 |
八、拍卖标的的移交和拆解
1、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拍卖人向竞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报废电池处置合同》并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自签订《报废电池处置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20万元履约保证金;竞得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拆卸的报废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并向委托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溯源证明文件时,委托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竞得人的交款账户。
2、拍卖标的的移交
(1)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竞得人按照规定将电池转运至符合拆解条件的场地,不得在电池存放地进行拆解;转运过程中如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出现的所有安全、环保等问题和应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2)竞得人转运电池的运输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转运电池的过程中不能破坏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赔偿。
(3)竞得人取得标的物后,未按规定处理或非法使用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竞得人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标的物的处理工作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合规处置报废电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以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竞得人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拆解报废电池,将拆卸的报废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并向转让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溯源证明文件。
九、违约责任
1、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而参与竞拍且竞得该标的物时,视为该竞买人违约,竞买人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标的物重新组织网络拍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委托人和拍卖人的损失。
2、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时,视为该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将标的物收回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时,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或者,委托人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成交义务时,拍卖人依法向竞得人催收应付款,并有权向竞得人收取违约金(按竞得人应付款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计算),直至成交义务履行完毕;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委托人和拍卖人的损失。
3、竞得人与委托人签订《报废电池处置合同》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时,视为该竞得人违约,取消拍卖成交结果;委托人有权将标的物收回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时,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竞得人所交纳的所有资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委托人和拍卖人的损失。
4、竞得人逾期未办理报废电池处置相关手续时,竞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按每延期一日收取5000元的标准向竞得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08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08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10.0万元 | |
起始价:48.0万元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增价幅度:1.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确定竞得人规则:以“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但竞得人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买人因不具备竞买资格而参与竞拍且竞得该标的物时,视为该竞买人违约,违约方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标的物重新组织网络拍卖;违约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委托人和拍卖人的损失。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售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1 | 公交车上拆卸的510箱报废磷酸铁锂电池 | 规格型号:7495度;数量:1;生产厂家: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有限公司;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向亿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1批 | 益阳市安化县安化经开区梅城工业园内 | 48万元 (竞买保证金10万元) | 1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1.22.74.39:9091/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08时0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08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3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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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买人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二、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买人因不具备竞买资格而参与竞拍且竞得该标的物时,视为该竞买人违约,违约方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标的物重新组织网络拍卖;违约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委托人和拍卖人的损失。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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