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公务车辆租赁服务 标段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3)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4)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汽车租赁经营资格证书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近5年(****-报价截止日)至少具备1项已完成的汽车租赁服务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4.应答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应答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