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四里河畔小区安置房设计施工改造项目答疑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合肥2024年07月30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区四里河畔小区安置房设计施工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四里河畔小区安置房设计施工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一、延期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10:00”,现延期到“****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现修改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②单个合同为民用建筑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中“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以下业绩之一: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或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业绩;②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或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4 分,本项满分 4 分。”
现修改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②单个合同为民用建筑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4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标准中“自 2019 年1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以下业绩之一: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或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业绩;②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或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业绩。”
现修改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②单个合同为民用建筑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徽州****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