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恢复提取鉴定项目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4年07月29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恢复提取鉴定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德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 18:28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莹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德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莹莹、吴晓君/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恢复提取鉴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澄清事项、内容:
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2)鉴定时限:正常情况下,自鉴定材料齐全开始鉴定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一、商务要求”的“★(一)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3. 交付(服务)方式:接到通知后第7个工作日24时前完成鉴定,并出具有效鉴定报告。”的其中一部分工作内容,不存在时间前后矛盾问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不变。本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某单位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郑莹莹、吴晓君/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