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4号线西延段接触网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维保委外)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宁波2024年07月29日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4号线西延段接触网设备设施委外维保,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易地点:宁波市。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
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44.00 万元,高于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 1 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资质,其他要求:
2.1.1供应商须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2供应商须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供电系统施工或维保项目业绩。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9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报名须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5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bmetro.com/)、点击登录查看网(http://www.nbbidding.com)上发布。
7.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邮编:315000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曹雪阳、金明凤
联系电话:0574-****、****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