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冶金集团工业有限公司鞍山一炼钢分公司结晶器车间地坪硬化改造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鞍山2024年07月29日
设备、固定资产、工程招标项目公告
中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并按要求提供产品的质量合格证
合同生效后5天内付总价款的30%,设备提货时再付60%,质保金为10%,期限一年。
由首付款付出之日起,中标方应在7天内在甲方现场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扣设备款总额的1%。
如工程现场出现故障,中标方必须在接到信息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需来现场处理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故障不排除维修人员不撤离。
中标方在中标后,需付招标费用XXX元。
中标方负责设备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在进场交付使用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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