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8名管护人员(提供相应的保安员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大渡口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一)按照合同约定每个地块每季度支付一次管护费(根据各个地块考评及扣款情况据实结算),每季度管护费支付金额=供应商报价÷4-扣款。
(二)每个地块不满一个季度的管护费用,按日据实结算,据实结算金额=供应商报价÷365×未付管护费天数-扣款。
(三)若合同签订后实际管护范围缩小,采购人根据管护地块实际情况需要减少管护点位的,则实际支付供应商的价格按照管护点位成交单价*实际管护点位数量进行计算。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