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备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4)投标人须已建立与肇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并已公示终审通过(需提供网页截图或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或检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如下: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