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渠道宣传推广物品制作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漳州2024年07月27日
招商渠道宣传推广物品制作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商渠道宣传推广物品制作及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商渠道宣传推广物品制作及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参照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招标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07月27 日-2024年08月02 日。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现场报名、邮箱报名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报名(点击登录查看)、邮箱报名(****@qq.com)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于2024年08月16 日上午09:30分,递交地点: 漳州市****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参照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
联系方法:点击登录查看0596-2101152
12、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
联系方法:陈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