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德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澄清说明(2)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4年07月27日
2024年宁德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澄清说明(2)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 2024年宁德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1.2 招标编号:****
二、澄清说明内容
澄清说明一: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作如下澄清:
原条款: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需提供其总所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澄清为: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本章3.2条要求提交的材料,视为符合本条要求。供应商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还需提供其总所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规定的,均以本条规定内容为准。
澄清说明二: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定的“****09时30分00秒”更改为“2024年 08月13日09时30分00秒”
三、本澄清说明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njoy5191.com/)、(https://www./)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德市****
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蔡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