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防城区妇幼保健院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防城区****
维保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全院范围(院区10400㎡,儿童康复中心5000㎡。)
服务期限:2年
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肆万贰仟零肆拾元整(42040.00元)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服务需求:
1.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对项目内容范围内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和确保人员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因消防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时,采购人须立即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需要对出现的故障进行检测维护,直到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消防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以便于供应商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保养,并配合供应商对该消防系统及附属组件进行交接、确认和验收。供应商出具完工手续及有施工人员的签名。
3.供应商需根据《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分别由双方现场人员或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自保管、存档。
4.供应商应根据维护保养细则定期进行月检、 年检(工作内容、范围、时间见附件1),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维护保养巡查表,分别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现场人员或负责人签字确认(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年度出具维护保养全面检测报告;定期向采购人和消防管理机构报告服务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5.供应商除了对服务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外,在接到采购人报告或通知消防设施设备有故障后,白天2小时内(晚上3小时)必须赶到故障现场检查、排查故障。采购人遇到消防紧急情况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须赶到现场,要派出技术人员与采购人值班人员一起值班,共同解决问题。
6.供应商在维护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建议。采购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7.供应商有义务为采购人提供消防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法规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关技术咨询。并与采购人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管理规定》、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的共同责任。
8.服务期间内由于采购人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新增消防设施也属于本项目维护范围;供应商在维保时如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的零部件不属于常用易损件的,由采购人负责购买,供应商必须负责免费更换及检测,属于常用易损件的(详见三、部分常用易损件免费更换维修材料表),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维修;如需委托供应商购买并对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供应商须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定采购数量及价格后方可采购,采购人依据审定的数量(质量)及价格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费用。服务期内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而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更换和维修费用。
二、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
(4)具有相应的资质。
三、 应提交的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材料:
(1)报价明细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4)结合本项目提供方案设计及服务标准。
(5)其他要求:资料用文件袋密封,文件袋封面写清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公章。
(三)截止日期:****,材料接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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