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集镇工业园区嵩山路等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经三路)澄清公告(资格后审)
全部类型江苏宿迁2024年07月26日
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
界集镇工业园区嵩山路等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经三路)(E********),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调整为自筹资金。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招标人支付”调整为“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招标人支付”。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8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以下资料应从诚信库中获取: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信用报告等资料,否则视为符合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 6.3.4.4 条情形,按无效标处理。”调整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以下资料应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获取: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否则视为符合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 6.3.4.4 条情形,按无效标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信用报告的,其信用报告应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人:江苏金界投资开 招标代理:江苏万洪永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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