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4年07月26日
项目概况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0元/人/时,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文件中相应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执业机构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时间: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