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核心区E-15#地块项目交通设施采购的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宁波2024年07月26日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现就东部新城核心区E-15#地块项目交通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编号:详见宁波市****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工期
标项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交付期 |
1 | 东部新城核心区E-15#地块项目交通设施采购,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757692元 | 接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并配合总承包进度要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特定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采购文件的中获取及报名时间:****9:00至****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
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九、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https:****://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波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