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职业教育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桂东县职业教育中心校园小超市托管经营服务)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4年07月26日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校园小超市托管经营服务
(三)预算金额: 102(万元)/两年
(四)项目内容: 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学习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小食品(合格包装)、非功能性饮料(食品、饮料必须有QS标志)。严禁销售烟酒和国家管制物品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不得销售与学校食堂有关的现场加工类食品。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无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公示时间:****至7月29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