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红华农场场部安置区项目(一期)-室外基础配套工程
全部类型海南临高县2024年07月26日
磋商公告
临高县红华农场场部安置区项目(一期)-室外基础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海垦路绿海大厦7楼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临高县红华农场场部安置区项目(一期)-室外基础配套工程
预算金额:¥1,907,016.59(人民币壹佰玖拾万柒仟零壹拾陆元伍角玖分)
最高限价:¥1,907,016.59(人民币壹佰玖拾万柒仟零壹拾陆元伍角玖分)
采购需求:见用户需求(含图纸、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同时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7、须提供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登记生成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于2024 年07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17时00分,从海口市****
标包名称 | 标包编码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临高县红华农场场部安置区项目(一期)-室外基础配套工程 | **** | 300元/套 | 不要求,文件中要求保证金的内容不适用 |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10时30分(北京时间,同开标时间)
地点:海口市****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自2024 年07月25日18时00分至****17时00 分止。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海南省临高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口市****
联系人:杨工
电话:****/ ****(财务)
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