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潮南自然资(网挂)公字[2024]5号)
全部类型广东汕头2024年07月26日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7434.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3.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7434.54 | ||||||
投资强度: | 7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2|****BA0031 | ||
起始价: | 28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3280/TPBidder)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查看信息公开>栏目( http:****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五)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潮南辖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潮南区办理税务登记(竞得人为已在潮南辖区内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六)竞买申请人需在竞得土地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七)本宗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拟作为现代产业项目用地,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要求,申请竞买人必须持有经汕头市或潮南区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现代产业项目,并提供认定的相应批复。(八)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管理办公室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该协议签订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若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九)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等资料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若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申请人需在竞得土地后设立新公司的,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登记设立的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同时符合上述第(五)至(七)点的要求;否则,视同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出让人有权解除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缴纳的定金、出让价款不予退还。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签订出让合同时,若新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由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若新公司未完成注册登记,则由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待新公司按规定注册登记后再由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变更协议。(十)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潮南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楼1栋二楼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54)****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
开户账号:请在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