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易县高陌镇燕子村民委员会2024年燕子村农村公益事业道路修建项目项目招标
全部类型河北保定2024年07月25日
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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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所在地区
项目实施地点
最高限价
支付方式
招标内容
资金来源
计划工期
项目概况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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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保定市 - 易县
燕子村
354190.00 元
一次性支付
2024 年燕子村农村公益事业道路修建项目
自有资金 354190.00 元,资金比例 100%
60 天 招标方式 其他
村内道路硬化面积3740平方米,厚15公分
交易保证金金额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挂牌公告期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资质要求
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3500 元
0 元
自公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终结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无在建工程项目、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询比(综合评价法确定中标人)
出让方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交易机构名称
项目所属部门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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