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龙凤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服务(项目编号FCZ2024-5019)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广东广州2024年07月2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龙凤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六、本项目联系方式”的“采购人信息”。
原内容: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更正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州市****
联系方式:****”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的“项目名称”。
原内容:“项目名称:天河区龙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服务。”
更正为:“项目名称:天河区龙凤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服务。”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二、须知前附表”的第16点内容。
原内容:“代理服务费:不收取。”
更正为:“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划入: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点击登录查看;账号:********;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中标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二、须知前附表”的第17点内容。
原内容:“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不收取”
更正为:“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州市****
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