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胜利社区项目一期10-07-03、10-07-05、10-07-06、10-07-08、10-07-10地块建设工程710kWp屋顶光伏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4年07月25日
乐清胜利社区项目一期10-07-03、10-07-05、10-07-06、10-07-08、10-07-10地块建设工程710kWp屋顶光伏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充、修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乐清胜利社区项目一期10-07-03、10-07-05、10-07-06、10-07-08、10-07-10地块建设工程710kWp屋顶光伏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充、修正内容如下,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一、补充、修正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章10.4.1款“3)如当前实施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差等手段提出价格,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现修改为“3)如当前实施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价格,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七章补充“招标文件涉及的违约金均应向招标人(施工合同发包人)支付,即使代管代销单位收取或代收的,最终代管代销单位应转交给招标人(项目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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