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标因素 (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投标报价调整(扣除项):投标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 | 价格评价项(A1)100分权值0.30 |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扣除价格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价格权值×100 |
2 | 商务评价项(A2)100分权值0.30 | 体系认证 (10分) | 投标人具有体系认证证书的,并在有效期内的: ①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ISO9001),计5分; ②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GB/T29490),计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企业高新技术荣誉(10分) |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行业荣誉 (10分) | ①获得国家级灯饰行业扶贫奖项的计10分 ②获得地市级灯饰行业扶贫奖项的计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类似业绩 (10分) | 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以来LED太阳能路灯类似相关项目业绩的(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个计2分,最多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和验收或竣工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产品认证证书 (40分) |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以下相关证书的: ①具有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计5分; ②具有UL(电线)认证证书的,计5分; ③具有UL(电池)认证证书的,计5分; ④具有CE(锂电池)认证证书的,计5分; ⑤具有CE(太阳能板)认证证书的,计5分; ⑥具有CE(控制器)认证证书的,计5分; ⑦具有ROHS(控制器)认证证书的,计5分; ⑧具有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的,计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需提供网上截图,否则不计分) |
产品专利(20分) | 所投路灯产品或配件具有有效的国家级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每个计2分,共计12分。 所投路灯产品或配件具有有效的国家级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证书的,每个计2分,共计8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国家专利网的截图,否则不计分) |
3 | 技术评价项(A3)100分权值0.40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13分) | 所投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且完全满足(或优于)产品技术性能要求的计13分,未带★的技术要求为一般技术指标,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13分为止。 (注:如应答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
产品质量评比 (22分) | 1.所投产品(光伏板)具有合格检验报告的(本小项最多计2分): ①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2分; ②省 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1分。 2.所投产品(光伏板)具有机械载荷试验合格检测报告的,计2分; 3.所投产品(光伏板)具有抗冰雹试验合格检测报告的,计2分。 |
4.所投产品(锂电池)具有合格检验报告且防护等级达IP67的(本小项最多计2分): ①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2分; ②省 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1分。 5.所投产品(锂电池)具有长期荷电放电容量≥初始容量95%的检测报告的,计2分。 6.所投产品(锂电池)具有循环寿命≥1000 次,且1000次循环后电池容量维持率≥90%检测报告的,计2分; |
7.所投产品(LED灯具)具有合格检验报告且防护等级达IP67的(本小项最多计2分): ①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2分; ②省 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1分。 |
8.所投产品(灯杆)具有合格检验报告的(本小项最多计2分): ①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2分; ②省 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1分。 9.所投产品(灯杆)具有抗风等级≥36m/s合格检测报告的,计2分。 |
10.所投产品(控制器)具有合格检验报告的(本小项最多计2分): ①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2分; ②省 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计1分。 11.所投产品(控制器)具有电磁兼容性或抗无线电干扰合格检测报告的,计2分。 |
售后服务 (3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横向比较: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②售后人员安排;③售后响应时间;④售后流程;⑤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 ①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可行性强的,计35分; ② 方案较完善、科学、合理的,操作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计15分 ③ 方案有明显漏洞,不合理的地方的,计10分。 ④ 没有提供售后方案的,不计分。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方案优劣情况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
项目实施方案(3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实施计划安排;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④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⑤合理化建议内容)横向比较: ①货物供应计划方案优秀、货物资源配备计划合理、货物质量控制措施与产品运输、包装、装车、卸车、安装及垃圾清运程序方案可行性高的,计30分; ②总体货物供应计划方案良好、货物资源配备计划较合理、货物质量控制措施可行性与产品运输、包装、装车、卸车、安装及垃圾清运程序方案可行性一般的,计15分; ③总体货物供应计划方案一般、货物资源配备计划有不合理的地方、货物质量控制措施与产品运输、包装、装车、卸车、安装及垃圾清运程序方案可行性差的,计10分。 ④没有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方案优劣情况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
4 | 优先采购加分(A优先采购加分) | 4.1两型产品加分项: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4.2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的采购: ①在价格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4 %。 ②在技术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4 %。 ③在商务评标项中,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4 %。 |
4.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 %的加分。 |
∑ | A1+A2+A3+A优先采购加分 |